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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规〔2018〕9号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2019-01-04 16:3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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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规范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九大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培养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是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全区社会工作得到较快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机构稳步增长,在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融洽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工作的正能量、作用力逐渐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肯定。但总体上看,我区社会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不高,激励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尤其是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不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平台欠缺、薪酬水平低等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壮大和人才作用的发挥。开发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提升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水平,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是有效吸引和稳定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投身专业化社会治理与服务的迫切需要。

  二、牢牢把握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人才强桂战略,以深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加大社会工作人才政策落实力度,大力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切实加强社会工作平台建设,着力提升人才激励保障水平,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把更多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引过来、培养出来、使用起来,为谱写新时代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社会工作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按需设岗、以岗定薪。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根据现实发展需要,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到相应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落实相应的薪酬待遇。

  2.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根据群团基层组织、城乡社区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性质与特点,适应不同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与激励保障措施。

  3.保障基层、稳定一线。充分发挥专业岗位的承载作用、薪酬待遇与激励保障政策的导向作用,切实解决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后顾之忧,积极引导、重点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开展专业服务活动。

  (三)总体目标。

  到2023年,力争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2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个农村社区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内的基层服务机构、相关事业单位,普遍设置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每个县(市、区)培育1家以上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效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基本实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在相关社会服务领域、城乡社区的全覆盖,并普遍建立以岗位为依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三、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的主要任务

  明确社会工作职业任务是把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方向的必要前提,社会工作职业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帮助面临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体建立支持系统;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活动、参与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发展;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需求评估、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与行动研究;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协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与考核,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用人单位应按照社会工作职业任务要求,结合自身需求与特点明确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要求。

  1.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机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基层文化服务机构、群团组织服务阵地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禁毒戒毒机构等根据需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和乡镇依托现有资源支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

  2.相关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职工服务(困难职工帮扶)机构、职工文体活动机构、职工权益维护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从“养人”向“办事”转变。支持引导相关事业单位在承接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中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3.相关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规范、培育发展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和以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服务(困难帮扶、文体活动)、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组织。鼓励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规范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组织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途径。推进相关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或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人员;对现有在岗在编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引导其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逐步转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导相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中吸收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途径,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三)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任)方式。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通过考试、评审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各级各类相关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岗位管理规定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社会工作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社会工作师一级、二级、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支持引导城乡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相关社会组织建立以专业知识技能和专业工作年限为主要依据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不断拓宽和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

  四、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一)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工作岗位和职业水平等级,落实相应的薪酬保障政策。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标准,同时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编制预算时要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应参考当地薪酬指导标准支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

  (二)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力度。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自治区现有人才表彰奖励范围,对政治坚定、业绩突出、能力卓著、群众认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给予表彰奖励。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适时申报、开展全区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活动,将获选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纳入重点人才培养范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活动。对执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对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奖励。

  (三)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充实社会服务专业力量。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优质的专业服务,赢得群众认可,提升专业形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关爱基金。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广泛宣传社会工作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大力报道社会工作发展历程及最新成就,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发展的参与支持,大力营造关心、理解、尊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关心艰苦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发展。落实国家为推动西部大开发,促进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的各项人才激励政策。对录(聘)用到艰苦地区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在提拔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任)时优先予以考虑。对在艰苦地区服务满两年报考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自愿长期留在艰苦地区工作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当地政府部门要根据有关政策协助解决其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事宜。

  (五)发挥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引领作用。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注重发挥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带动作用,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策;在选拔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对认定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的,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和扶持政策,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工作职业的吸引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措施

  (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各地要将发展社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引导作用,联合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指导做好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薪酬待遇落实和激励保障工作。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做好各自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各层级相互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体系。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地要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部门和组织要重视解决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符合国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就业。探索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合理收费解决专业人员薪酬保障和机构生存发展等问题。

  (三)强化督查落实。自治区民政厅会同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以及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将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地落实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市关于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先进工作经验、方法。各地相关部门要对本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民政厅     教育厅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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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共青团广西壮族

卫生健康委员会     总工会  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妇女联合会  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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