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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河池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5-03-10 17:30     来源:河池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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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河池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区)民政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市民政局领导同意,现将《2025年河池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池市民政局

2025年36



2025年河池民政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第十五次全区民政会议部署,以建设暖心民政、创新民政、智慧民政、高效民政、安全民政法治民政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奋力开创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1.强化理论武装,提升能力素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用活河池红色资源优势,着重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内化、转化上聚力用劲,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提升理论素养,补足精神之“钙”,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持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链条,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坚持精打细算,突出精准发力、守牢安全底线,管好用好民生资金。坚持人民至上,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殡葬、养老、慈善等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二、重点突破养老服务提档升级,切实增进老年人福祉

3.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满足广大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印发2025年河池市老龄委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持续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老龄委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督办落实等机制。配合自治区开展“十五五”广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工作。指导各县(区)谋划“十五五”养老服务项目,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协同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协调推动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政策和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落地,优化老年人就业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提质扩面,深化老年人优待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联合多部门、动员社会广泛力量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培育发展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营造社会“爱老敬老”的浓厚氛围。

4.积极优化养老助老服务,助力发展养老产业。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推动各县(区)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养老服务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等政策。推进完成全市52个老年助餐点建设,完成25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闲置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整治。组织集中开展1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核验。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继续推进河池市养老示范中心项目一、二期工作面优化整改工作,推进宜州北山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老年人养护院项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龙岸镇敬老院改扩建、东兰县长江镇养老服务中心、大化瑶族自治县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等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年内,全市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60%以上。抓好五保村(幸福院)整治行动。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宜州区庆远镇城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强对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和广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系统数据日常维护。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重点对入住100名以上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和督导整改机制。

三、全力推进社会救助精准化,切实扛起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的政治责任

5.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加强社会救助部门工作协同和资源统筹,通过专项治理、业务指导、数据比对等多种手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照新修订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认定办法,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认定工作,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机制。

6.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与防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加强社会救助部门政策衔接、信息共享、资源统筹,推动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延伸。

7.不断完善“慈善+社会救助”机制,汇聚各方公益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加强与社会慈善力量的对接联系,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向社会各界争取各类慈善资源,积极营造社会氛围,将慈善参与社会救助常态化、普适化。

8.持续开展综合治理,推动基层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继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深入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业务指导,推动基层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9.持续提升核对工作质量,有力助推精准救助。积极组织市、县两级核对工作机构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2025年全区核对业务培训,并会同市社会救助中心联合举办本年度全市社会救助(核对)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我市核对工作质量,为全市精准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数据参考。

四、优化提升社会福利工作水平,持续擦亮民生幸福底色

10.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聚力护航儿童健康成长。每半年开展一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核查比对,精准落实保障政策。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全覆盖定期走访,关注其生活与成长状况,保障他们健康成长。持续推进“牵手童行”——万名爱心家长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公益行动,增强帮扶实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全市2.4万名农村留守儿童照护制度,大力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强化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完善基础台帐,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落实弃残疾回归家庭跟踪服务机制,关注儿童回归家庭后的生活情况。探索拓展儿童福利机构服务内容推动“开门办院”,受益更多困境儿童。持续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助力困难学子圆梦大学。规范收养登记服务流程,持续实施收养登记档案材料提级审核落实儿童福利领域安全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推动整改取得实效指导金城江区、东兰县、凤山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等4县(区)民政局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提升关爱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11.全面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与生活质量。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抓好动态管理及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持续推进“精康融合行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五、做实做细社会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12.深化落实殡葬领域改革,切实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十四五”殡仪馆补空白和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指导各县(区)按要求开展20个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殡葬项目建设进度取得实效。抓严抓实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秩序,强化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健全完善殡葬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体系,强化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9月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推广节地生态安葬,4月份组织开展花坛葬活动,11月份组织参加全区骨灰撒海活动。加强殡葬法规政策宣传,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

13.持续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质量,切实推动婚俗改革走深走实。有序推进婚俗改革,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做好婚姻登记政策制度衔接落实。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推进高效办成结婚落户“一件事”民生服务,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做好特殊节假日婚姻登记工作和婚姻登记证件加注盲文等工作。组织申报第三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常态化做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矛盾风险排查工作。

14.规范优化区划地名管理,切实提升地名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完善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机制,建立行政区划调整部门联审工作机制。指导宜州区开展行政区划方面相关工作。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和宣传。提升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能力,指导宜州区、都安瑶族自治县配合开展与来宾市毗邻县界线联检工作,指导南丹县牵头开展与金城江、环江、天峨、东兰等县(区)毗邻县界线联检工作,指导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和大化瑶族自治县开展乡镇级界线联检工作。指导凤山县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完成设立街道后的乡镇界线勘定工作。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创新界线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加强界线档案管理与利用。推进《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严格地名命名、更名和使用,严禁出现“大、洋、怪、重”地名,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推动建立地名保护名录。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推动金城江区、宜州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等4个“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达到基本建设目标完成全市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内街路巷命名、设标、信息采集入库。年内累计指导60%的村屯,按照村民自治的规则,给村道村巷起名、设标、采集、上图每个县(区)打造1-2个村作为地名文化宣传示范点。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

15.着力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增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实效与人文关怀。扎实推进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工作,坚持全市救助管理“一盘棋”,发挥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引领带动作用,搭建上下衔接一体化救助服务体系。做好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加大救助寻亲、落户安置和回归稳固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积极宣传民政救助政策和救助成效,营造社会关心关爱、帮助帮扶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做好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职责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

六、不断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切实激发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活力与效能

16.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修订全市性社会组织活动领域和主要业务范围目录及对应业务主管单位名录。指导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租住。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力争平均年检率达90%以上。完善社会组织资金监管、信用信息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施社会组织三级联动执法专项行动,健全社会组织三级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力争年内消除社会组织行政执法“空白县”。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空间,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冲刺提效建设“六新河池”。指导巴马瑶族自治县动员“候鸟人”社会组织参与服务旅居康养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七、创新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营造全民参与公益的良好氛围

17.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加强《慈善法》宣传贯彻,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探索打造慈善发展先行示范区,全面加强县(区)慈善组织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慈善,6月底实现各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驻站人员到岗运行全覆盖。创建优质慈善品牌项目,引进优质慈善资源,加强慈善交流合作。开展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广西“慈善一日捐”活动,积极弘扬慈善文化,讲好助残慈幼、扶弱济困、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慈善故事。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筹集用好、管好慈善资金,落实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和审计监督制度,扎实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慈善组织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系统谋划福利彩票宣传促销活动,开展福利彩票“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营、人性化服务”建设,推动市场营销与公益宣传融合发展,持续培育健康购彩行为和购彩氛围。

八、主动整合各类资源,持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18.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资产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力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优化财务预算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着力防范财务风险,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狠抓彩票公益金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民政统计信息化建设,抓好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强化数据审核比对,着力提升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19.加强基础工作。抓好河池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和评估。组织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化全市民政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做好政务运转保障服务。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信访等工作。优化绩效管理工作。统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推进民政文化建设,加强民政宣传主阵地建设,强化正向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对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推进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安全监管,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20.强化机关服务保障工作。加强退休干部工作。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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