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民政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以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民政局编制了《河池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在河池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为:http://mzj.hechi.gov.cn/
此外,还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微信公众号,以及本局办公楼一楼电子宣传栏作为辅助手段对部分信息予以公开。
(二)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市民政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已公开的信息除信息本身规定有公开期限的或新信息产生、原信息废止的,已公开的信息一般长期保留;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通过申请查询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市民政局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民政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
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 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D区315室,受理电话:(0778)2288324,传真号码:(0778)2111606,邮政编码:546300。
受理时间:按照规定的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保密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市民政局申请公开民政信息,应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表》可以在市民政局网站下载,或到本局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市民政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民政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当面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到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3)通过河池市民政局网站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受理机构,邮件地址:hc2563286@163.com。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的处理
(1)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受理机构即时登记。
(2)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5个工作日):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或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或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不存在或不属于市民政局的公开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信息不存在或查找的方式和途径;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申诉监督
公开权利人可就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2320188,办公地址: 广西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市行政办公中心D区315室,邮政编码:547000),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