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根据《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民函〔2024〕859号)精神,河池市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银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方式,确定一批具备专业能力、服务水平高、信誉良好的银行作为河池市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银行,根据存管协议,履行存管义务,为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养老机构预收的押金、会员费等,并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对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监管预警和风险提示,并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有效防范资金挪用风险,提高资金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遴选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因资金监管业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二)服务能力。具备完善的资金监管体系和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实现对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的实时监控、明细查询、资金划拨等功能。在本地拥有广泛的营业网点,能够为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具备高效的资金结算能力和优质的客户服务水平。
(三)监管经验。具有资金监管业务经验,熟悉养老服务行业特点和资金管理要求,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监管方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近3年来,在资金监管业务中未出现因监管不力导致的资金风险事件。
(四) 其他要求。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要求履行资金监管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工作。每家银行只能一个主体参与,以在河池辖区最高级别机构作为参与方。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包含银行基本情况、资金监管服务方案等内容)。
(三)资金监管业务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如以往监管协议、案例介绍等)。
(四) 资金监管体系说明及与相关部门监管系统对接方案。
(五) 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专业资质证明。
(六)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
四、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对申报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银行进入下一环节。
(二)综合评分:按照《养老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银行遴选综合评分明细表》(见附件)对初审合格的银行进行综合评分。
(三)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拟入选的监管银行名单,并在河池市民政局官网、公众号等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采用预收费的养老机构自主选择公示名单内的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并与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存管银行签订三方存管协议。
五、其他事项
申报银行应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遴选工作。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同时,需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于2025年6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发展大厦)44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cmzylfw@hechi.gov.cn。
联系电话:0778—2251228,0778—2286344.
河池市民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池监管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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